北史_列傳卷五部分譯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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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閱典籍:《北史》——「北史·列傳卷五」原文
元昂的弟弟仲景,性格嚴肅剛直。孝莊帝時,兼任御史中尉,京城中對他肅然起敬。每次到臺閣,總是用赤牛駕車,當時人稱他為“赤牛中尉”。太昌(532)初年,任河南尹,執(zhí)法無私。當時吏部尚書樊子鵠的部屬橫行霸道,還常常當盜賊。元仲景秘密地全都逮捕了他們,立即處決。于是那些豪門權(quán)貴心驚膽戰(zhàn)。孝武帝將要進關(guān)時,任命仲景為中軍大都督,留守京城。齊神武帝將要進入洛陽時,仲景拋下妻子,追趕車駕前至長安,仍任尚書右仆射,封為順陽王。
元仲景和妻子離散之后,便娶了原爾朱天光的妻子也列氏。也列氏原是歌妓,長得很美,元仲景很器重她。過了幾年,他的前妻叔袁紇氏從洛陽走小道來到長安。也列氏便移居另外的住宅。過了許久,仲景仍和她有奸情。事情敗露之后,皇帝下詔讓仲景殺掉她。元仲景對她的感情卻愈加深厚,便殺了一個女婢,將尸體蓋嚴厚葬以替代也列氏。將也列氏轉(zhuǎn)移到秘密的地方,沒有人知道其中有詐。元仲景有三個兒子,名叫元濟、元鐘、元奉,都是叔袁紇氏所生的,因都是皇族,早就當了大官。元仲景因為也列氏還活著,害怕妻子泄漏消息,就想殺死叔袁紇氏。叔袁紇氏預先察覺了,便又想暗中害死也列氏。也列氏對身邊的奴婢說:“如果叔袁紇氏殺死我,一定把我扔到廁所里去;我不如先向丞相告狀,希望能夠不死。如果他不處治首要罪人,至少還能把我埋到好地方,你去替我告他?!彼呐凸幌蛑芪牡鄹媪藸?。周文帝依照奏狀,下詔打了元仲景一百下,罷免他右仆射的職務,保留王爵回家。也列氏因為自己去告了狀也被元仲景趕出??墒牵倬叭匀蝗フ宜酵?。又有人來告狀,下詔重打元仲景一百,交付宗正處罰,官爵全部免去。但元仲景還是和她繼續(xù)私通。后來周文帝因為元仲景在各供職的任上都有很好的名聲,況且當年又策杖西行,追趕車駕,便下詔恢復了他的官爵。也列氏和叔袁紇氏便同居一處了。大統(tǒng)五年(539),任幽州刺史。因幽州多次發(fā)生內(nèi)亂,元仲景被賜死于幽州。
元仲景的弟弟元暹,字叔照。孝莊帝初年,被任命為南兗州刺史。他在州任職期間,十分殘暴兇狠,經(jīng)常殺人。元顥進入洛陽時,元暹據(jù)守本州,不肯屈從。莊帝回宮后,封他為汝陽王,累遷至秦州刺史。以前秦州人多次翻來覆去叛亂,元暹把他們都殺掉,留存下來的人不過原來的十分之一二。普泰元年(531),任涼州刺史,貪婪殘忍至極。他想奪府中人和經(jīng)商胡人中富有者的財物,便假傳一道命令,誑騙那些富豪們,說是準備給他們獎賞。那些人去后,他全部屠殺光,所有家財人口,全部沒收歸他自己所有。孝靜帝時,任侍中、錄尚書事。死后,贈封為太師、錄尚書事。他的兒子元沖襲封爵。元沖沒有兒子,封國廢除。
太興的弟弟元遙,字太原,有器度和聲望。他任左將軍跟從孝文帝南征,被賜爵為饒陽男。宣武帝初年,他生母去世,便上表請求免職。下詔讓他用其他辦法表示尊敬。不許解職。明帝初年,經(jīng)屢次升遷任左光祿大夫,仍帶領護軍。
當時冀州有位僧人叫法慶的能用妖幻之術(shù),他以此勸說渤海人李歸伯跟從他。李歸伯全家都聽從了他。于是,招募率領鄉(xiāng)人,推舉法慶當頭領。法慶就封李歸伯為十住菩薩、平魔軍司、定漢王;他自稱為大乘。下令殺死一個人就可以當一住菩薩,殺十個人就可以當十住菩薩。又配了一種狂藥,讓人吃過以后,父子兄弟之間相互不認識,全以殺人作為日常事務。刺史蕭寶夤派遣兼長史崔伯..前去討伐,在煮棗城打了敗仗,崔伯..戰(zhàn)死。這些兇殘之徒越加氣盛,在各地毀滅寺院,殺戮僧人尼姑,燒焚佛經(jīng)佛像。并說:“新佛出世,除去妖魔。”皇帝下詔派元遙為使持節(jié)、都督北征諸軍事,打敗了他們?;钭搅朔☉c和他的妻子尼姑惠暉等人,將法慶斬首,首級傳送京都。后來又捉住了李歸伯,把他斬于都市中。
起初,元遙的那些大功服的兄弟們都是景穆帝的孫子,到明帝時本服已經(jīng)絕服了,所以將元遙等人皇室宗族的屬籍除去。元遙上表說:
“我私下聽說,圣人在其南面而坐,聽理天下大事時,其中有不可改變的東西,那就是尊和親了。四世之后,緦服已除,五世以后僅用袒免之禮,六世以后親屬關(guān)系就斷了。從此以后,仍同在一姓沒有區(qū)別,停其食祿沒有特殊照顧。又《律》中所說的議親,不僅指當世的屬親,向來也指先帝的五世親屬。我認真考慮其目的,是為了擴大帝室宗親,堅重根基。先皇所以改變原來的規(guī)定,重新制定新辦法,是因為太和末年,正有意于用兵吳、蜀,籌措經(jīng)費,所以事先深加計慮,減少和削割的起因,也是從當時情況出發(fā)暫時制定的。況且臨淮王提開始分開屬籍的時候,高祖賜給帛三千匹,以表示分離是很重大的事情;樂良王長命也賜給二千匹縑,以此留存親眷之情。這也都是先朝盡力克制存念,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。
“古人說過‘百足之蟲,死而不僵’,其原因在于輔助的人眾多。我內(nèi)心并不是想硬和皇上攀親,以求好處,只是感傷于大宗族一分,則天子屬籍只剩下不過十多人而已。在漢代,諸王的兒子,不論多少,都是列土而封的,稱之為侯。到了魏晉,無不廣賜土地,稱之為公。這是因為怕宗族不堅固,骨肉感情疏遠??!
“我與皇上雖然相距五世之遠,在先帝時仍是皇帝的親孫子。高祖所以規(guī)定給予封國秩祿賦稅,又賜給衣食,而皇后親族只給田賦,不給衣食,目的是要區(qū)別內(nèi)外,劃定異同。如今各先帝宗廟之情,銘記在心,念念不忘,而分道之悲,突然降臨。各受封的人,應從皇帝身死之日算起,三年服終,然后更改除籍。如今朝廷仍在服喪期間,便實行這一辦法,實在心中不安。”
下詔將奏書交尚書省廣加審議后將意見上表朝廷。尚書令任城王澄、尚書左仆射元暉都上奏,贊同元遙表章的看法,靈太后不肯聽從。死后,謚為“宣公”。
元弼是濟陰王元郁的長子,字邕明。他為人剛毅正直,有文學才能,任中散大夫。他因為是嫡長子,應當承襲祖先的封爵。可是因他的叔父尚書仆射元麗受到于氏的親近和寵信,便奪了元弼的王爵,硬封給元麗同母的哥哥的兒子元誕。元弼因此而斷絕世事,托稱有病回家。宣武帝征召他任侍中,元弼上表力辭。他到了嵩山,以洞穴為住室,身穿布衣,吃著簡樸的飯菜,直到去世。建義元年(528),元弼的兒子暉業(yè)上訴朝廷,恢復了王爵。永安三年(530),追贈元弼為尚書令、司徒公,謚號為“文獻”。起初,元弼曾經(jīng)夢見有人對他說“:你自身得不到世傳的封爵,繼承祖先爵位的,是你的長子紹遠?!痹鲂褋砗?,便告訴暉業(yè),最終果然和夢中所說的一樣。
暉業(yè)年輕時兇狠而品行不端,經(jīng)常和盜賊私通。長大以后改變了節(jié)操,涉獵諸子史書,也很能寫詩文,為人慷慨有節(jié)操。歷任司空、太尉,加特進,領中書監(jiān),錄尚書事。齊文襄帝曾經(jīng)問他:“近來讀什么書?”回答說:“常尋伊尹、霍光之傳,不讀曹操、司馬之書。”元暉業(yè)因為時世逐漸衰敗了,不再有可能恢復,所以只管每天吃喝不停,一天三次吃羊肉,三天吃一只牛犢。他又曾經(jīng)寫一首詩“:昔居正道泰,濟濟富群英。今逢世路阻,狐兔郁縱橫。”北齊初年,被降封為美陽縣公,開府儀同三司、特進。
元暉業(yè)在晉陽時,不和其他人交往,平時很空閑,他便撰寫了魏國藩王的家世,名為《辨宗錄》四十卷,刊行于世。由于他地位和聲望都很高,更兼性情與眾不同,因此常常受到懷疑和猜忌。
天保二年(551),他跟從皇帝到達晉陽,在宮門外大罵元韶說:“你還不如一個老女人,背著國璽送給別人,為什么不打碎它!我說出這話,自知馬上就要死去,可是,你又能多活幾天?”文宣帝知道后便殺了他,同時被斬的還有臨淮公孝友。孝友在臨受刑時,驚慌失措,而暉業(yè)卻神色自若。文宣帝又讓人鑿開冰,把暉業(yè)的尸體沉入河中。
元郁的弟弟元偃,任太中大夫。元偃的兒子元誕,字曇首。起初,元誕的伯父元郁因貪污被賜死,除去王爵?;实巯略t說,由于元誕是元偃正妻所生的兒子,立為嫡孫,繼承王爵。累遷至齊州刺史。元誕在齊州貪婪殘暴,百姓們都將他視為禍患。牛馬騾驢,他無不強奪,他家里的奴隸們,也都強娶平民的婦女來當妻子。有位和尚替元誕采藥,回來見元誕時,元誕問他外面人有些什么議論。回答說“:只聽老百姓都在說王爺貪婪,希望你早些被換走。”元誕說:“齊州人有七萬家,我到這里以后,一家才拿不到三十錢,怎么能說我貪婪?”后來被御史中尉元纂所彈劾,因正好遇到大赦而免受處分。死后,謚為“靜王”。
元泛的弟弟修義,字壽安,很有文才。開始時由士人逐步遷升至齊州刺史。因原齊州刺史不斷死去,元修義便幾次上表推辭,皇帝下詔不許,讓他可以隨意另建州衙。元修義便把州衙移到東城。他為政寬和。后又改任秦州刺史。明帝初年,曾上表朝廷陳述庶人禧和庶人愉等人的情況,請求寬恕他們的罪責,賜葬于陵園之地。靈太后下詔說“:收葬的恩典,應當由朝廷的旨意決定,地方官員怎么可以越職干預這種事情?”
他在州里受許多賄賂。累遷至吏部尚書。他到吏部選用官員,一味接受賄賂,授給官職的大小,都有固定的價格。當時有位中散大夫叫高居的,朝廷已有意讓他優(yōu)先補用。這時上黨郡缺郡守,高居請求授給他??墒?,元修義私下已把這個職務答應給別人了,所以壓住高居,不讓他得到。高居大聲喊叫起來,出言不遜。元修義讓左右的人去拉他。高居對著眾人呼天叫地罵賊。有人問他:“青天白日,又在公堂之上,哪里有賊?”高居指著元修義說:“這位高坐公堂的人,違抗天子的明詔,送給他東西多的就能當官,在京城公然劫掠,難道他不是大賊嗎?”元修義被罵得變了臉色。高居罵不絕口地走出門去。后來,高居想要攔住皇帝車駕告元修義的罪狀,被左仆射蕭寶夤勸阻以后才算停止。
二秦地反叛時,朝廷任命元修義代兼尚書右仆射、西道行臺、行秦州事,管轄各軍。元修義特別愛喝酒,每次一喝就連日不斷,因而得了風病,成天昏頭昏腦的。他雖然到了長安,卻沒有干出什么好事。元志失敗陣亡后,賊兵已東至黑水,朝廷另派蕭寶夤征討,任命元修義為雍州刺史。元修義死在雍州,追贈為司空,謚為“文”。
元文都是元則的兒子。他性情耿直,在北周時任右侍上士。隋開皇初年,被任命為內(nèi)史舍人。煬帝即位后,屢遷至御史大夫,因事而被免職。不久,又被任命為太府卿,在當時很有聲譽。大業(yè)十二年(616),煬帝前往江都,下詔讓文都和段達、皇甫無逸、韋津等人同任東都留守。煬帝駕崩時,文都和段達、韋津等共同擁戴越王侗當皇帝。越王侗任命文都為內(nèi)史令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光祿大夫、左驍衛(wèi)大將軍、攝右翊衛(wèi)將軍、魯國公。
不久宇文化及立秦王浩為帝,領兵到達彭城,各地紛紛響應。文都便勸越王侗派使者和李密交通。李密便請求投降,于是,授給李密官爵,以禮接待使者,十分隆重。王世充知道后很不高興,文都聽說后,便暗暗定下殺王世充的計策。越王侗又委任文都為御史大夫,因王世充堅決反對而作罷。盧楚勸文都趕快殺了王世充,文都便帶奏書進殿。有人把這件事報告王世充,王世充奔回含嘉城。到夜間,王世充發(fā)難,攻進了東太陽門,在紫微觀下拜見越王侗,說:“請斬文都,歸罪于司寇?!痹酵醵币娡跏莱浔鴦菖d盛,便派他所任命的將軍黃桃樹將文都抓出去。文都望著越王侗說“:臣下今晨亡故,陛下也當在晚間及難?!痹酵醵贝罂拮屓税阉麕ё?,身邊的人無不十分同情與憐憫,默默無言。當走到興教門時,王世充傳令左右人員用亂刀斬了他,他的幾個兒子也同時被害。
元雅的弟弟元褒,字孝整,從小就有大人的氣量。十歲時成為孤兒,被幾位哥哥所喜愛并加以撫養(yǎng)。他善于侍奉哥哥們。幾個哥哥在商議準備分家的事情,元褒哭泣著勸說,但他們沒有聽從。他家一向豪富,有許多金錢,而元褒一無所取,空身而出。在北周為官,任開府、北平縣公、趙州刺史。跟從韋孝寬討平尉遲迥,因功而被拜封柱國,晉封為河間郡公。
隋開皇年間,被任命為原州總管。有個商人被賊劫掠,這個人懷疑是跟他住在一起的人干的事,并將他抓了起來。元褒覺察到這個人神情冤枉而且言辭理直氣壯,便將他放了。那個商人就到京城告元褒收了人家的錢把賊放走了。隋文帝派人深究這件事。使者根據(jù)狀文中所列罪狀審理并責問元褒為什么貪受金錢而放縱賊人。元褒引咎自責沒有其他話說,使者讓元褒和他一起到京城去,于是他坐罪而免官。不久,那個強盜在其他地方被捕,這件事才弄清楚。皇帝問元褒“:你為什么要自我誣認罪責呢?”元褒說“:臣下受命管理一州,不能平息盜賊,這是臣下罪責之一;百姓被人所誹謗,我沒有交付執(zhí)法機關(guān)處理,當即把他放走,這是臣下的罪責之二;沒有查到賊人的形跡,以至于被人們所懷疑,這是臣下的罪責之三。臣有三罪,怎能逃脫責任!臣下如果不說自己受了賄賂,使者肯定要繼續(xù)窮追不舍,這樣一些無辜善良的人就將橫受監(jiān)獄之災,也就將加重臣下的罪狀,因此自我誣認了?!被实凼煮@異并感嘆不已,稱贊元褒是位長者。
煬帝即位后,被任命為齊郡太守。在遼東戰(zhàn)役中,郡官督事們前后絡繹不絕。有位西曹掾應當服役,他假稱有病,元褒令人責打了他。這個人大聲喊叫說“:我將到皇帝的行宮去,準備控告你?!痹笈?,讓人打了他一百多下,幾天后,這個人死去了。他因此而被免去官職,死在自己家里。
廣平王洛侯,是和平二年(461)所封的。死后謚為“殤”。他沒有兒子,后來以陽平幽王的第五個兒子匡作為他的后嗣。
元匡字建扶,性情剛直,有氣節(jié)。孝文帝很器重他,并說:“叔父以后必定能夠成為社稷的表率,匡輔帝室。今可改名為匡,以終成其美。”宣武帝即位后,屢遷至給事黃門侍郎。茹皓這時正為皇帝所寵愛,百官們都有些害怕他。有一次,皇帝從陵園歸來,詔令元匡作為陪乘,又讓茹皓上車。茹皓提起衣裳正準備登車,元匡向皇帝進諫,皇帝便推著茹皓讓他下去,茹皓惱恨元匡,臉氣得變了色。當時人們都贊美他的忠直膽量。宣武帝親理朝政后,任命元匡為肆州刺史。元匡既然得罪了茹皓,擔心受到他的暗算,便特別注意自我的修行,很有聲名和政績。改任恒州刺史。又征召他回朝擔任大宗正卿、河南邑中正。
元匡上奏說,親王和始封的藩王、二代藩王的妻子,都有王妃的封號,而三代藩王以下,都稱為妻。上不能同稱為王妃名號,下還比不上五品以上官員妻子有命婦的稱號,私下以為不妥?;实巯略t說:“丈夫貴于朝,妻子榮于室。婦女沒有固定的稱號,升遷都是隨從她們的丈夫。三代藩王既然是王的封號,妃子的名號也應當相同。妻者,齊也,理應與己齊一,可以跟王妃同例?!睆拇?,三代藩王妻子的名號才算確定下來。后來,元匡被任命為度支尚書。元匡援引樂陵、章武的例子,上表請求襲廣平王洛侯的爵位。皇帝下詔交付尚書議定。尚書上奏說應當同意他襲封王號,以表示朝廷興滅國、繼絕世的意圖。
當時,宣武帝把政事委托給高肇處置,皇家宗親們都害怕高肇,只有元匡敢于和高肇相抗衡。他先讓人制作了一具棺材,放在廳堂上,打算要抬著棺材進宮,論奏高肇的罪惡,自殺以勸諫。高肇知道以后很討厭他。后來,元匡因為和太常卿劉芳爭論有關(guān)權(quán)量的大小,進而和高肇發(fā)生爭吵。御史中尉王顯上奏說“:元匡誣告和毀壞宰相的聲譽,誹謗時政,阻礙和干擾皇帝正常的聽言,是不敬之至。請求將高肇、元匡都囚禁在尚書省,追究事情的根源,然后交給廷尉定罪?!被实巯略t同意了奏請。有關(guān)方面上奏,說元匡誣告高肇,判處元匡死刑。宣武帝赦免了元匡的死刑,降職為光祿大夫,同時兼任宗正卿。
后出任兗州刺史。元匡臨出發(fā)時,皇帝在東堂召見他,加以安慰和勉勵。元匡又提出測量金石樂器的事情,是國家的重大經(jīng)典問題,自己雖被南臺御史彈劾,但以后應仍允許復議,如果重議的時候,請求允許他暫赴朝廷?;实壅f:“劉芳學問高深于時,深明典故。他所依據(jù)的,是和先朝尺寸相符,你的意見怎么能說是符合先朝的原意呢?你所堅持的不合經(jīng)典,以后復議的時候,何必再回京都呢?”
明帝初,入朝任御史中尉。元匡嚴加彈劾,開始奏告于忠,接著又彈劾高聰?shù)?,請求罷免他們的官職,靈太后都不聽。由于靈太后未能聽從元匡的糾察除惡之心,同時又擔心元匡有其他的辯解之辭,便打算通過嘉獎來安撫他,于是加封他為安南將軍,后來又加封鎮(zhèn)東將軍稱號。
元匡多次請求改變權(quán)衡的規(guī)定,于是下詔說:“謹于權(quán)衡的審定,是自古以來的重要典章;確定法制和改革歷法,是歷代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。元匡是宗室賢明之士,留心研究時久,可讓再次聚合儒者賢士,因時加以檢驗決斷,務必使權(quán)衡適中,沒有差錯?!庇窒略t說:“已故的廣平殤王洛侯是恭宗的后代,盛年去世,國除祀廢。元匡親如其子,私下過繼年數(shù)已久,應當正式予以確定,永如磐石,可特準襲封王爵,封為東平郡王。”元匡所制定的尺度器物造成之后,請求集合朝臣議定是否準確。朝廷下詔讓交付門下、尚書、三府、九卿議定上奏。太師、高陽王雍等人商議后,認為“晉朝中書監(jiān)荀勖所造的尺度,和高祖所制定的尺度,毫厘大致相同。侍中崔光曾經(jīng)獲得古時的象牙尺,當時也打算作為標準下令施用。但孝文皇帝德高于以前的帝王,睿智明察秋毫,他所確定的是不可改變的法式,因而事已難于更改。我們經(jīng)過商議,請求朝廷停止元匡的建議,永遠遵從于先皇的定制。”朝廷下詔聽從。
元匡每次有所上奏請求時,尚書令、任城王澄經(jīng)常加以駁回。元匡性格剛直,氣量狹隘,心中便憤憤不平。他過去所建造的棺材,仍然放在佛寺里,于是便想再照過去的辦法,和任城王澄相互攻擊。澄也已經(jīng)知道這件事。后來元澄準備上朝時,遇見了元匡,手下的隨從們相互毆斗,朝廷內(nèi)外,都十分驚訝。任城王澄于是上奏元匡的罪狀三十多條,廷尉判處元匡死刑。朝廷下詔,依照八議減刑的規(guī)定,特別予以寬赦,削去爵位,罷免官職。三公郎中辛雄上奏為他辯護,后來特地任命他為平州刺史,又改任青州刺史。不久又任關(guān)右都督、兼尚書行臺。因病而回到京城。孝昌初年死去,謚為“文貞”。后來又追贈恢復本來的爵位,改封為濟南王。
元匡的第四個兒子元獻襲封,去世后由兒子祖育襲封。武定初年,墜馬而死。他的兒子勒叉襲封。齊受禪,王爵依例下降。
景穆十二王上
景穆皇帝十四男:恭皇后生文成皇帝;袁椒房生陽平幽王新成;尉椒房生京兆 康王子推、濟陰王小新成;陽椒房生汝陰靈王天賜;樂良厲王萬壽、廣平殤王洛侯 母并闕。孟椒房生任城康王云;劉椒房生南安惠王楨、城陽康王長壽。慕容椒房生 章武敬王太洛;尉椒房生樂陵康王胡兒;孟椒房生安定靖王休。趙王深早薨,無傳, 母闕。魏舊太子后庭未有位號,文成即位,景穆宮人有子者,并號為椒房。
陽平王新成,太安三年封,后為內(nèi)都大官。薨,謚曰幽。
長子安壽襲爵,孝文后賜名頤。累遷懷朔鎮(zhèn)大將。都督三道諸軍事北討,詔征 赴京,勖以戰(zhàn)伐之事。對曰:“當仰杖廟算,使呼韓同渭橋之禮?!钡蹏@曰:“壯 哉王言,朕所望也?!蔽窗l(fā),遭母憂,詔遣侍臣以金革敦喻,既殯而發(fā)。與陸睿集 三道諸將議軍途所詣。于是中道出黑山,東道趣士盧河,西道向侯延河。軍過大磧, 大破蠕蠕。頤入朝,詔曰:“王之前言,果不虛也?!焙蟪分荽淌?。及恆州刺史 穆泰謀反,遣使推頤為主,頤密以狀聞。泰等伏誅,帝甚嘉之。宣武景明元年,薨 于青州刺史,謚曰莊王。傳國至孫宗胤。明帝時,坐殺叔父賜死,爵除。
頤弟衍,字安樂,賜爵廣陵侯,位梁州刺史。表請假王,以崇威重。詔曰: “可謂無厭求也,所請不合?!鞭D(zhuǎn)徐州刺史。至州病重,帝敕徐成伯乘傳療疾。差, 成伯還。帝曰:“卿定名醫(yī)?!辟l絹三千疋。成伯辭,請受一千。帝曰:“《詩》 云:‘人之云亡,邦國殄瘁?!允嵌?,豈惟三千疋乎?”其為帝所重如此。后 所生母雷氏卒,表請解州。詔曰:“先君余尊之所厭,《禮》之明文。季末陵遲, 斯典或廢。侯既親王之子,宜從余尊之義,便可大功?!焙笞溆谟褐荽淌罚u曰康 侯。
衍性清慎,所在廉潔,又不營產(chǎn)業(yè),歷牧四州,皆有稱績,亡日無斂尸具。
子暢,字叔暢,從孝武帝入關(guān),拜鴻臚,封博陵王。大統(tǒng)三年東討,沒于陣。
子敏,嗜酒多費,家為之貧。其婿柱國乙弗貴、大將軍大利稽祐家貲皆千萬, 每營給之。敏隨即散盡,而帝不之責。貴、祐后遂絕之。位儀同三司,改封南武縣 公。
暢弟融,字叔融,貌甚短陋,驍武過人。莊帝謀殺爾硃榮,以融為直閣將軍。 及爾硃兆入洛,融逃人間。后從孝武入關(guān),封魏興王,位侍郎、殿中尚書。
衍弟欽,字思若,位中書監(jiān)、尚書右仆射、儀同三司。欽色尤黑,故時人號為 黑面仆射。欽淫從兄麗妻崔氏,為御史中尉封回劾奏,遇赦免。尋除司州牧。欽少 好學,早有令譽。時人語曰:“皇宗略略,壽安、思若?!奔巴砟曩F重,不能有所 匡益,論者輕之。欽曾托青州人高僧壽為子求師,師至,未幾逃去。欽以讓僧壽。 僧壽性滑稽,反謂欽曰:“凡人絕粒七日乃死,始經(jīng)五朝,便爾逃遁,去食就信, 實有所闕。”欽乃大慚,于是待客稍厚。后除司空公,封鉅平縣公。于河陰遇害, 贈假黃鉞、太師、太尉公。
子子孝,字季業(yè),早有令譽。年八歲,司徒崔光見而異之,曰:“后生領袖, 必此人也?!毙⑽涞廴腙P(guān),不及從駕。后赴長安,封義陽王。
子孝美容儀,善笑謔,好酒愛士,縉紳歸之,賓客常滿,終日無倦。性又寬慈, 敦穆親族。乃置學館于私第,集群從子弟,書夜講讀。并給衣食,與諸子同。后歷 尚書令、柱國大將軍。子孝以國運漸移,深自貶晦,日夜縱酒。后例降為公,復姓 拓拔氏。未幾,卒,子赟襲。
京兆王子推,太安五年封,位侍中、征南大將軍、長安鎮(zhèn)大將。子推性沈雅, 善于綏接,秦、雍之人服其威惠。入為中都大官,察獄有稱。獻文將禪位于子推, 以大臣固諫,乃傳孝文。孝文即位,拜侍中、本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青州刺史。 未至,道薨。
子太興襲,拜長安鎮(zhèn)大將。以黷貨削除官爵。后除秘書監(jiān),還復前爵,改封西 河。轉(zhuǎn)守衛(wèi)尉卿。初,太興遇患,請諸沙門行道。所有資財,一時布施,乞求病愈, 名曰散生齋。及齋后,僧皆四散,有一沙門方云乞齋余食。太興戲之曰;“齋食既 盡,唯有酒肉?!鄙抽T曰:“亦能食之?!币虺鼍埔欢?,羊腳一只。食盡,猶言不 飽。及辭出后,酒肉俱在。出門追之,無所見。太興遂佛前乞愿:“向者之師,當 非俗人。若此病得差,即舍王爵入道?!蔽磶妆阌?,遂請為沙門。表十余上,乃見 許。時孝文南討在軍,詔皇太子于四月八日為之下發(fā),施帛二千疋。既為沙門,名 僧懿,居嵩山。太和二十二年終。
子昴,字伯暉,襲,薨。
昴子忄妻,字魏慶,襲。孝靜時,累遷太尉、錄尚書事、司州牧、青州刺史。 薨於州,贈假黃鉞、太傅、司徒公,謚曰文。悰寬和有度量,美容貌,風望儼然。 得喪之間,不見于色。性清儉,不營產(chǎn)業(yè),身死之日,家無余財。
昴弟仲景,性嚴峭。孝莊時,兼御史中尉,京師肅然。每向臺,恆駕赤牛,時 人號“赤牛中尉”。太昌初,為河南尹,奉法無私。時吏部尚書樊子鵠部下縱橫, 又為盜竊。仲景密加收捕,悉獲之,咸即行決。于是豪貴寒心。孝武帝將入關(guān),授 仲景中軍大都督,留京師。齊神武欲至洛陽,仲景遂棄妻子,追駕至長安。仍除尚 書右仆射,封順陽王。
仲景既失妻子,乃娶故爾硃天光妻也列氏。本倡女,有美色,仲景甚重之。經(jīng) 數(shù)年,前妻叔袁紇氏自洛陽間行至。也列遂徙居異宅。久之,有奸。事露,詔仲景 殺之。仲景寵情愈至,謬殺一婢,蒙其尸而厚葬以代焉。列徙于密處,人莫知其詐。 仲景三子濟、鐘、奉,叔袁紇氏生也,皆以宗室,早歷清官。仲景以列尚在,恐妻 子漏之,乃謀殺袁紇。紇先覺,復欲陰害列。列謂從奴曰:“若袁紇殺我,必投我 廁中;我告丞相,冀或不死。若不理首愆,猶埋我好地,爾為我告之?!迸旄嬷?文帝。周文依奏,詔笞仲景一百,免右仆射,以王歸第。也列以自告而逐之。仲景 猶私不已。又有告者,詔重笞一百,付宗正,官爵盡除。仲景仍通焉。后周文帝以 其歷任有令名,且杖策追駕,乃奏復官爵。也列、袁紇于是同居。大統(tǒng)五年,除幽 州刺史。仲景多內(nèi)亂,后就州賜死。
仲景弟暹,字叔照。孝莊初,除南兗州刺史。在州猛暴,多所殺害。元顥入洛, 暹據(jù)州不屈。莊帝還宮,封汝陽王,累遷秦州刺史。先秦州城人屢為反覆,暹盡誅 之,存者十一二。普泰元年,除涼州刺史,貪暴無極。欲規(guī)府人及商胡富人財物, 詐一臺符,誣諸豪等,云欲加賞。一時屠戮,所有資財生口,悉沒自入。孝靜時, 位侍中、錄尚書事。薨,贈太師、錄尚書。子沖襲。無子,國絕。
太興弟遙,字太原,有器望。以左衛(wèi)將軍從孝文南征,賜爵饒陽男。宣武初, 遭所生母憂,表請解任。詔以余尊所厭,不許。明帝初,累遷左光祿大夫,仍領護 軍。
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,遂說勃海人李歸伯。歸伯合家從之,招率鄉(xiāng)人,推 法慶為主。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、平魔軍司、定漢王,自號大乘。殺一人者為一 住菩薩,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。又合狂藥,令人服之,父子兄弟不相知識,唯以殺 害為事。刺史蕭寶夤遣兼長史崔伯驎討之,敗于煮棗城,伯驎戰(zhàn)沒。兇眾遂盛,所 在屠滅寺舍,斬戮僧尼,焚燒經(jīng)像,云:“新佛出世,除去眾魔。”詔以遙為使持 節(jié)、都督北征諸軍事,討破之。禽法慶,并其妻尼惠暉等。斬法慶,傳首京師;后 禽歸伯,戮于都市。
初,遙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孫,至明帝而本服絕,故除遙等屬籍。遙表曰:
竊聞圣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,其不可得變革者,則親也尊也。四世而緦服窮, 五世而袒免,六世而親屬竭矣。去茲以往,猶系之以姓而弗別,綴之以食而弗殊。 又《律》云議親者,非唯當世之屬親,歷謂先帝之五世。謹尋斯旨,將以廣帝宗, 重盤石。先皇所以變茲事條,為此別制者,太和之季,方有意于吳、蜀;經(jīng)始之費, 慮深在初;割減之起,暫出當時也。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,高祖賜帛三千疋,所 以重分離。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疋,所以存慈眷。此皆先朝殷勤克念,不得已而 然者也。
古人有言,“百足之蟲,至死不僵”者,以其輔己者眾。臣誠不欲妄親太階, 茍求潤屋,但傷大宗一分,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(shù)人而已。在漢諸王之子,不限多少, 皆列土而封,謂之曰侯;至于魏、晉,莫不廣胙河山,稱之曰公者,蓋惡其大宗之 不固,骨肉之恩疏矣。
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,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孫。高祖所以國秩祿賦,復給衣食, 后族唯給其賦,不與衣食者,欲以別外內(nèi),限異同也。今諸廟之感,在心未忘;行 道之悲,倏然已及。其諸封者,身亡之日,三年服終,然后改奪。今朝廷猶在遏密 之中,便議此事,實用未安。
詔付尚書博議以聞。尚書令任城王澄、尚書左仆射元暉奏同遙表,靈太后不從。 卒,謚曰宣公。
遙弟恆,字景安,粗涉書史。恆以《春秋》之義,為名不以山川,表求改名芝。 歷位太常卿、中書監(jiān)、侍中。后于河陰遇害,贈太傅、司徒公,謚曰宣穆公。
濟陰王小新成,和平二年封,頗有武略。庫莫奚侵擾,詔新成討之。新成乃多 為毒酒。賊逼,便棄營而去。賊至,兢飲。遂簡輕騎縱擊,俘馘甚多。后位外都大 官。薨,贈大將軍,謚曰惠公。
子郁,字伏生,襲。位開府,為徐州刺史。以黷貨賜死,國除。
長子弼,字邕明,剛正有文學,位中散大夫。以世嫡,應襲先爵。為季父尚書 仆射麗因于氏親寵,遂奪弼王爵,橫授同母兄子誕。于是弼絕棄人事,托疾還私第。 宣武征為侍中,弼上表固讓。入嵩山,以穴為室,布衣蔬食。卒。建義元年,子暉 業(yè)訴復王爵。永安三年,追贈尚書令、司徒公,謚曰“文獻”。初,弼嘗夢人謂之 曰:“君身不得傳世封,其紹先爵者,君長子紹遠也?!卞鲇X,即語暉業(yè),終如其 言。
暉業(yè)少險薄,多與寇盜交通。長乃變節(jié),涉子史,亦頗屬文,而慷慨有志節(jié)。 歷位司空、太尉,加特進,領中書監(jiān),錄尚書事。齊文襄嘗問之曰:“比何所披覽?” 對曰:“數(shù)尋伊、霍之傳,不讀曹、馬之書?!睍煒I(yè)以時運漸謝,不復圖全。唯事 飲啖,一日三羊,三日一犢。又嘗賦詩云:“昔居王道泰,濟濟富群英。今逢世路 阻,狐兔郁縱橫?!饼R初,降封美陽縣公,開府儀同三司、特進。
暉業(yè)之在晉陽也,無所交通,居常閑暇,乃撰魏籓王家世,號為《辨宗錄》四 十卷,行于世。位望隆重,又以性氣不倫,每被猜忌。
天保二年,從駕至晉陽,于宮門外罵元韶曰:“爾不及一老嫗,背負璽與人, 何不打碎之!我出此言,知即死,然爾亦詎得幾時!”文宣聞而殺之,并斬臨淮公 孝友。孝友臨刑,驚惶失措,暉業(yè)神色自若。仍鑿冰沈其尸。
暉業(yè)弟昭業(yè),頗有學尚,位諫議大夫。莊帝將幸洛南,昭業(yè)立于閶闔門外,叩 馬諫,帝避之而過。后勞勉之。位給事黃門侍郎、衛(wèi)將軍、右光祿大夫。卒,謚曰 文侯。
郁弟偃,位太中大夫。
子誕,字曇首。初,誕伯父郁以貪污賜死,爵除。詔以誕,偃正妃子,立為嫡 孫,特聽紹封。累遷齊州刺史。在州貪暴,大為人患。牛馬騾驢,無不逼奪,家之 奴隸,悉迫取良人為婦。有沙門為誕采藥,還見誕,問外消息,對曰:“唯聞王貪, 愿王早代。”誕曰:“齊州七萬家,吾至來,一家未得三十錢,何得言貪?”后為 御史中尉元纂所糾,會赦免。薨,謚靜王。
子撫,字伯懿,襲。莊帝初,為從兄暉業(yè)訴奪王爵。
偃弟麗,字寶掌,位兼宗正卿、右衛(wèi)將軍。遷光祿勛,宗正、右衛(wèi)如故。時秦 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呂茍兒為主,號建明元年,置立百官,攻逼州郡。涇州人陳 瞻亦聚眾自稱王,號圣明元年。以麗為使持節(jié)、都督,與楊椿討之。茍兒率眾十余 萬,屯孤山,別據(jù)諸險,圍逼州城。麗出擊,大破之,使進軍水洛。賊徒逆戰(zhàn),麗 夜擊走之。行秦州事李韶破茍兒于孤山,乘勝追掩,獲其父母妻子。諸城之圍,亦 悉奔散。茍兒率其王公三十余人詣麗請罪。麗因平賊之勢,枉掠良善七百余人。宣 武嘉其功,詔有司不聽追檢。
拜雍州刺史,為政嚴酷,吏人患之。其妻崔氏誕一男,麗遂出州獄囚,死及徒、 流案未申臺者,一時放免。遷冀州刺史,入為尚書左仆射。帝問曰:“聞公在州殺 戮無理,枉濫非一,又大殺道人?!睂υ唬骸俺荚诩街菘蓺⒌廊硕僭S人,亦復何 多?”帝曰:“一物不得其所,若納諸隍,況殺道人二百,而言不多!”麗脫冠謝, 賜坐。卒,謚曰威。
子顯和,少有節(jié)操,歷司徒記室參軍。司徒崔光每見之,曰:“元參軍風流清 秀,容止閑雅,乃宰相之器。”除徐州安東府長史。刺史元法僧叛,顯和與戰(zhàn)被禽。 執(zhí)手命與連坐。顯和曰:“顯和與阿翁同源別派,皆是盤石之宗,一朝以地外叛, 若遇董狐,能無慚德?”遂不肯坐。法僧猶欲慰喻。顯和曰:“乃可死作惡鬼,不 能生為叛臣!”及將殺之,神色自若。建義初,贈秦州刺史。
汝陰王天賜,和平三年封,后為內(nèi)都大官。孝文初,殿中尚書胡莫寒簡西部敕 勒豪富兼丁者,為殿中武士,而大納財貨。眾怒,殺莫寒及高平假鎮(zhèn)將奚陵。于是 諸部敕勒悉叛。詔天賜與給事中羅云討之。前鋒敕勒詐降,云信之。副將元伏曰: “敕勒色動,恐有變,今不設備,將為所圖?!痹撇粡?。敕勒襲殺云,天賜僅得自 全。累遷懷朔鎮(zhèn)大將。坐貪殘,恕死,削除官爵。卒,孝文哭于思政觀,贈本爵, 葬從王禮,謚曰靈王。
子逞,字萬安,卒于齊州刺史,謚曰威。
逞子慶和,東豫州刺史,為梁將所攻,舉城降之。梁武以為北道總督、魏王。 至項城,朝廷出師討之,望風退走。梁武責之曰:“言同百舌,膽若鼷鼠?!彼灬?合浦。
逞弟泛,字普安,自元士稍遷營州刺史。性貪殘,人不堪命,相率逐之,泛走 平州。后除光祿大夫、宗正卿,封東燕縣男。于河陰遇害。
泛弟修義,字壽安,頗有文才。自元士稍遷齊州刺史。修義以齊州頻喪刺史, 累表固辭。詔不許,聽隨便立解宇。修義乃移東城。為政寬和。遷秦州刺史。明帝 初,表陳庶人禧、庶人愉等,請宥前愆,賜葬陵域。靈太后詔曰:“收葬之恩,事 由上旨,籓岳何得越職干陳!”
在州多受納。累遷吏部尚書。及在銓衡,唯事貨賄,授官大小,皆有定價。時 中散大夫高居者,有旨先敘。上黨郡缺,居遂求之。修義私已許人,仰居不與。居 大言不遜,修義命左右牽曳之。居對大眾呼天唱賊。人問居曰:“白日公庭,安得 有賊?”居指修義曰:“此坐上者,違天子明詔,物多者得官,京師白劫,此非大 賊乎?”修義失色。居行罵而出,后欲邀車駕論修義罪狀,左仆射蕭寶夤喻之乃止。
二秦反,假修義兼尚書右仆射、西道行臺、行秦州事,為諸軍節(jié)度。修義性好 酒,每飲連日,遂遇風病,神明昏喪,雖至長安,竟無部分之益。元志敗沒,賊東 至黑水,更遣蕭寶夤討之,以修義為雍州刺史。卒于州,贈司空,謚曰文。
子均,位給事黃門侍郎。后入西魏,封安昌王,位開府儀同三司。薨,贈司空, 謚曰平。
子則,字孝規(guī),襲爵,位義州刺史。仕周為小冢宰、江陵總管。
子文都,性梗直,仕周為右侍上士。隋開皇初,授內(nèi)史舍人。煬帝即位,累遷 御史大夫,坐事免。未幾,授太府卿,甚有當時譽。大業(yè)十三年,帝幸江都宮,詔 文都與段達、皇甫無逸、韋津等同為東都留守。帝崩,文都與達、津等共推越王侗 為帝。侗署文都為內(nèi)史令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光祿大夫、左驍衛(wèi)大將軍、攝右翊衛(wèi)將 軍、魯國公。
既而宇文化及立秦王浩為帝,擁兵至彭城,所在響震。文都諷侗遣使通于李密。 密乃請降,因授官爵,禮其使甚厚。王世充不悅,文都知之,陰有誅世充計。侗以 文都領御史大夫,世充固執(zhí)而止。盧楚說文都誅之,文都遂懷奏入殿。有人以告世 充,世充馳還含嘉城。至夜難作,攻東太陽門而入,拜于紫微觀下,曰:“請斬文 都,歸罪司寇?!倍币姳鴦菔ⅲ财渌饘④婞S桃樹執(zhí)文都以出。文都顧謂侗曰: “臣今朝亡,陛下亦當夕及。”侗慟哭遣之,左右莫不憫默。出至興教門,世充令 左右亂斬之,諸子并見害。
則弟矩,字孝矩,西魏時,襲祖爵始平縣公,拜南豐州刺史。時見元氏將危, 陰謂昆季曰:“宇文之心,路人所見。顛而不扶,焉用宗子!”為兄則所遏,乃止。 后周文為兄子晉公護娶其妹為妻,情好甚密。及護誅,坐徙蜀。后拜司憲大夫。隋 文帝重其門地,娶其女為房陵王妃。及為丞相,拜少冢宰,位柱國,賜爵洵陽郡公。 及房陵立為皇太子,立其女為皇太子妃,親禮彌厚,拜壽州總管。時陳將任蠻奴等 屢寇江北,復以孝矩領行軍總官,屯兵江上。后以年老,上表乞骸骨。輕涇州刺史。 卒官,謚曰簡。子無竭嗣。
矩次弟雅,字孝方,有文武干用。開皇中,歷左領左右將軍、集沁二州刺史, 封順陽郡公。
雅弟褒,字孝整,少有成人量。年十歲而孤,為諸兄所愛養(yǎng)。善事諸兄。諸兄 議欲別居,褒泣諫,不從。家素富,多金寶,褒一無所受,脫身而出。仕周,位開 府、北平縣公、趙州刺史。從韋孝寬平尉遲迥,以功拜柱國,進封河間郡公。
隋開皇中,拜原州總管。有商人為賊劫,其人疑同宿者而執(zhí)之。褒察其色冤而 辭正,遂舍之。商人詣闕訟褒受金縱賊。隋文帝遣窮之,使者簿責褒何故利金而舍 盜。褒引咎無異辭。使者與褒俱詣京師,遂坐免官。其盜尋發(fā)他所。上曰:“何至 自誣?”褒曰:“臣受委一州,不能息盜,臣罪一也;百姓為人所謗,不付法司, 懸即放免,臣罪二也;無顧形跡,至今為物所疑,臣罪三也。臣有三罪,何所逃責! 臣又不言受賂,使者復將有所窮究,然則縲紲橫及良善,重臣之罪,是以自誣。” 上嘆異之,稱為長者。
煬帝即位,拜齊郡太守。及遼東之役,郡官督事者前后相屬。有西曹掾當行, 詐疾,褒杖之。掾大言曰:“我將詣行在所,欲有所告?!卑笈蛘劝儆啵瑪?shù) 日死。坐免官,卒于家。
樂良王萬壽,和平三年封,拜征東大將軍,鎮(zhèn)和龍。性貪暴,征還,道憂薨, 謚曰厲王。子康王樂平襲。薨。子長命襲。坐殺人賜死,國除。
子忠,明帝時,復前爵,位太常少卿。孝武帝泛舟天泉池,命宗室諸王陪宴。 忠愚而無智,性好衣服,遂著紅羅襦,繡作領,碧綢褲,錦為緣。帝謂曰:“朝廷 衣冠,應有常式,何為著百戲衣?”忠曰:“臣少來所愛,情存綺羅,歌衣舞服, 是臣所愿?!钡墼唬骸叭酥疅o良乃至此乎?”
廣平王洛侯,和平二年封。薨,謚曰殤。無子,后以陽平幽王第五子匡后之。
匡字建扶,性耿介,有氣節(jié)。孝文器之。謂曰:“叔父必能儀形社稷,匡輔朕 躬,今可改名為匡,以成克終之美。”宣武即位,累遷給事黃門侍郎。茹皓始有寵, 百寮微憚之。帝曾于山陵還,詔匡陪乘,又使皓登車。皓褰裳將上,匡諫,帝推之 令下,皓恨匡失色。當時壯其忠謇。宣武親政,除肆州刺史??锛肉桊?,懼為所害, 廉慎自修,甚有聲績。遷恆州刺史。征為大宗正卿、河南邑中正。
匡奏親王及始籓、二籓王妻,悉有妃號。而三籓以下,皆謂之妻。上不得同為 妃名,而下不及五品以上有命婦之號,竊以為疑。詔曰:“夫貴于朝,妻榮于室, 婦女無定,升從其夫。三籓既啟王封,妃名亦宜同等。妻者齊也,理與己齊,可從 妃例?!弊允侨O王妻,名號始定。從除度支尚書??锉硪龢妨?、章武之例,求紹 洛侯封。詔付尚書議。尚書奏聽襲封,以明興絕之義。
時宣武委政于高肇,宗室傾憚,唯匡與肇抗衡。先自造棺,置于聽事,意欲輿 棺詣闕,論肇罪惡,自殺切諫。肇聞而惡之。后因與太常卿劉芳議爭權(quán)量,遂與肇 聲色。御史中尉王顯奏匡曰:
自金行失御,群偽競興,禮壞樂崩,彝倫攸斁。高祖孝文皇帝以睿圣統(tǒng)天,克 復舊典。乃命故中書監(jiān)高閭,廣旌儒林,推尋樂府,以黍裁寸,將均周、漢舊章。 屬云構(gòu)中遷,尚未云就。高祖睿思玄深,參考經(jīng)、記,以一黍之大,用成分體,準 之為尺,宣布施行。
暨正始中,故太樂令公孫崇輒自立意,以黍十二為寸,別造尺度,定律刊鐘。 皆向成訖,表求觀試。時敕太常卿臣芳,以崇造既成,請集朝英,議其得否。芳疑 崇尺度與先朝不同,察其作者,于經(jīng)史復異,推造鮮據(jù),非所宜行。時尚書令臣肇、 清河王懌等,以崇造乖謬,與《周禮》不同,遂奏臣芳依《周禮》更造,成訖量校, 從其善者。而芳以先朝尺度,事合古典,乃依前詔書,以黍刊寸,并呈朝廷,用裁 金石。于時議者多云芳是。唯黃門侍郎臣孫惠蔚與崇扶同。二途參差,頻經(jīng)考議。 而尚書令臣肇以芳造。崇物故之后,而惠蔚亦造一尺,仍云扶。以比崇尺,自相乖 背。量省二三,謂芳一尺為得。而尚書臣匡表云,劉、孫二尺,長短相傾,稽考兩 律,所容殊異,言取中黍,校彼二家,云并參差,折中無所,自立一途,請求議判。 當時議者,或是于匡,兩途舛駁,未即時定。肇又云:“權(quán)斛斗尺,班行已久,今 者所論,豈逾先旨,宜仰依先朝故尺為定。”
自爾以后,而匡與肇厲言都坐,聲色相加,高下失其常倫,尊競無復彝序。匡 更表列,據(jù)己十是,云芳十非。又云:“肇前被敕旨,共芳營督,規(guī)立鐘石之名, 希播制作之譽。乃憑樞衡之尊,藉舅氏之勢,與奪任心,臧否自己,阿黨劉芳,遏 絕臣事。望勢雷同者,接以恩言;依經(jīng)案古者,即被怒責。雖未指鹿化馬,移天徙 日,實使蘊藉之士,聳氣坐端;懷道之夫,結(jié)舌筵次。”又言“芳昔與崇競,恆言 自作,今共臣論,忽稱先朝。豈不前謂可行,輒欲自?。缓笾e謬,便推先朝。殊 非大臣之體,深失為下之義。復考校勢臣之前,量度偏頗之手,臣必刖足內(nèi)朝,抱 璞人外。”囂言肆意,彰于朝野。
然匡職當出納,獻替所在,斗尺權(quán)度,正是所司。若己有所見,能練臧否,宜 應首唱義端,早辨諸惑,何故默心隨從,不關(guān)一言,見芳成事,方出此語?計芳才 學,與匡殊懸,所見淺深,不應相匹。今乃始發(fā),恐此由心,借智于人,規(guī)成虛譽。 況匡表云:“所據(jù)銅權(quán),形如古志,明是漢作,非莽別造。”及案權(quán)銘,“黃帝始 祖,德布于虞;虞帝始祖,德布于新”。若莽佐漢時事,寧有銘偽新之號哉?又尋 莽傳,云莽居攝,即變漢制度??夹6C,非漢權(quán)明矣。復云“芳之所造,又短先 朝之尺。臣既比之,權(quán)然相合。更云“芳尺與千金堰不同?!背紡土勘龋蛞娖洚?, 二三浮濫,難可據(jù)準。又云“共構(gòu)虛端,妄為疑似,托以先朝,云非己制”。臣案 此欺詐,乃在于匡,不在于芳。何以言之?
芳先被敕,專造鐘律,管籥優(yōu)劣,是其所裁,權(quán)斛尺度,本非其事。比前門下 索芳尺度,而芳牒報云“依先朝所班新尺,復應下黍,更不增損,為造鐘律,調(diào)正 分寸而已”。檢匡造時,在牒后一歲,芳于爾日,匡未共爭,已有此牒,豈為詐也? 計崇造寸,積黍十二,群情共知。而芳造寸,唯止十黍,亦俱見。先朝詔書,以黍 成寸,首尾歷然,寧有輒欲自取之理?肇任居端右,百寮是望,言行動靜,必副具 瞻。若恃權(quán)阿黨,詐托先詔,將指鹿化馬,徙日移天,即是魏之趙高,何以宰物? 肇若無此,匡既誣毀宰相,訕謗時政,阻惑朝聽,不敬至甚。請以肇、匡并禁尚書, 推窮其原,付廷尉定罪。
詔曰“可”。有司奏匡誣肇,處匡死刑。宣武恕死,降為光祿大夫。又兼宗正 卿。出為兗州刺史。匡臨發(fā),帝引見于東堂,勞勉之。匡猶以尺度金石之事,國之 大經(jīng),前雖為南臺所彈,然猶許更議。若議之日,愿聽臣暫赴。帝曰:“劉芳學高 一時,深明典故。其所據(jù)者,與先朝尺乃寸過一黍,何得復云先朝之意也?兗州既 所執(zhí)不經(jīng),后議之日,何待赴都也?!?
明帝初,入為御史中尉。匡嚴于彈糾,始奏于忠,次彈高聰?shù)让夤?,靈太后并 不許。違其糾惡之心,又慮匡辭解,欲獎安之,進號安南將軍,后加鎮(zhèn)東將軍。
匡屢請更權(quán)衡不已,于是詔曰:“謹權(quán)審度,自昔令典,定章革歷,往代良規(guī)。 匡宗室賢亮,留心既久,可令更集儒貴,以時驗決。必務權(quán)衡得衷,令寸籥不舛。” 又詔曰:“故廣平殤王洛侯體自恭宗,茂年薨殞,國除祀廢,不祀忽諸??镉H同若 子,私繼歲久,宜樹維城,永茲盤石,可特襲王爵,封東平郡王?!笨锼瞥叨扔?, 請集朝士議定是非,詔付門下、尚書、三府、九列議定以聞。太師、高陽王雍等議, 以為“晉中書監(jiān)荀勖所造之尺,與高祖所定,毫厘略同。侍中崔光得古象尺,于時 亦準議令施用。仰惟孝文皇帝德邁前王,睿明下燭,不刊之式,事難變改。臣等參 論,請??镒h,永遵先皇之制。”詔從之。
匡每有奏請,尚書令、任城王澄時致執(zhí)奪。匡剛隘,內(nèi)遂不平。先所造棺,猶 在僧寺,乃復修事,將與澄相攻。澄頗知之,后將赴省,與匡逢遇,騶卒相撾,朝 野駭愕。澄因是奏匡罪狀三十余條,廷尉處以死刑。詔付八議,特加原宥,削爵除 官。三公郎中辛雄奏理之。后特除平州刺史,徙青州刺史。尋為關(guān)右都督、兼尚書 行臺。遇疾,還京。孝昌初,卒,謚曰文貞。后追復本爵,改封濟南王。
第四子獻襲,薨。子祖育襲。武定初,墜馬薨。子勒叉襲。齊受禪,爵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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