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禮_夏官司馬小司馬/司險譯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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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閱典籍:《周禮》——「周禮·夏官司馬小司馬/司險」原文
小司馬的職責(zé)掌管……凡小祭祀、小會同、小饗禮、小射禮、小征伐、小田獵、小喪事,都負責(zé)掌管其事,如同大司馬[掌管有關(guān)事項]之法。
司勛掌管六鄉(xiāng)賞賜土地的法則,以[賞賜的多少]體現(xiàn)功勞的大小。輔成王業(yè)之功日叫做勛,保全國家之功叫做功,有利民生之功叫做庸,勤勞定國之功叫做勞,為國制法之功叫做力,戰(zhàn)功叫做多。凡有功勞的人,就書寫他的名字和功勞在王的大常旗上.f死后]就在冬季祭祀宗廟時讓他配食,司勛向神報告他的功勞。大功勞,由司勛收藏功勞簿的副本。
掌管有關(guān)征收所賞賜田地的賦役的政令。凡賞賜田地的多少沒有一定,賞賜的輕重依據(jù)功勞的大小。凡所頒賜的賞地,[國家收取]三分之一的租稅。只有加賜的田地國家不征稅。
馬質(zhì)掌管評估馬的價值以成交,衡量[和購買]三種馬:一是戎馬,二是田馬,三是駑馬,都有一定的毛色和價格。用大繩拴系悍劣的馬[加以馴養(yǎng)]。凡從馬質(zhì)那里領(lǐng)受馬的,記錄馬的年齒、毛色與馬價。如果馬死了,是在十天之內(nèi)死的就要原價賠償,十天之外死的就要將馬耳上繳[以便驗證死馬的毛色],依照死馬的皮肉骨骼的價格加以償還,二十天以上死的就不賠償了。
馬將遠行,就要[告訴領(lǐng)取馬的人]根據(jù)馬的任載能力調(diào)劑馬的負擔(dān)和行程。如果有[因買賣馬而]而爭訟的,就受理聽斷。禁止[一年]兩次養(yǎng)蠶,[以免傷馬]。
量人掌管營建國家的法則,劃分天下的國家為九州,丈量[將營建之國的]國都的城郭,丈量國君的宮室,丈量市、朝、道路、里巷、宮門和溝渠。營建采邑也這樣做。丈量駐軍處的壁壘、營房,丈量軍中的市、朝、[市、朝]周圍的道路和軍社所在之處。各諸侯國的土地和天下的道路數(shù),都記載而加以收藏。凡祭祀或用饗禮招待賓客,確定隨同獻酒時獻上的干肉或烤肉的多少和長短。掌管設(shè)大遣奠的牲肉和從葬于墓的牲肉。凡舉行祭祀,同郁人一起接受[王舉以授給的]最后一輩酒而都飲下。
小子掌管祭祀時進獻豚解的羊牲、體解的羊牲、盛于豆的切肉。掌管對[新建成的]社稷壇的釁禮,對[新建成的宮室的]五祀的釁禮。凡舉行埋沈、胡辜、侯禳之祭,負責(zé)洗刷所用的牲。用牲血涂[新制成的]邦器和軍事器械。凡出征或田獵,斬殺牲以巡示左右軍陣。祭祀時,協(xié)助進獻祭品,(祭祀完畢]接受所徹下的祭品。
羊人掌管羊牲。凡舉行祭祀,就洗刷羔羊。祭祀時,宰殺羊牲,將羊頭拿上堂(獻入室中]。凡舉行釁廟禮,供給所需的羊牲。接待賓客,供給按禮法所當(dāng)供給的羊。凡舉行沈埋、船辜、侯禳、釁祭和積柴燔煙之祭,供給所需的羊牲。如果牧人那里沒有[符合要求的]羊牲,就從司馬那里領(lǐng)取錢,派手下的賈人去購買羊牲而供給所需。
司爟掌管用火的政令,四季變更國中用以取火的木材,來防救時氣造成的疾病。春三月開始用火燒陶冶煉,民眾都跟著燒陶治煉,秋九月熄滅陶冶的火,民眾也這樣做,到時候就施行可以放火燒荒的命令。凡祭祀,[在祭祀結(jié)束時]就行祭燧禮。凡國中有失火的,或有擅自放火燒野草的,就有刑罰加以懲處。
掌固掌管修筑城郭、溝池和籬落等阻固,分派士、庶子和役徒守衛(wèi)任務(wù),設(shè)置兵甲等防守器械,分撥守衛(wèi)所需的財物合理發(fā)給守衛(wèi)者食糧,[可以根據(jù)需要]役使民眾,征用他們的材物器械。凡守衛(wèi)者[都從掌固那里]接受約束的法紀,而使守衛(wèi)所需財物器械得以調(diào)度流通,[但必須是]有必要調(diào)動的兵甲役徒和財物,只有這一部分才能夠流通,并與有關(guān)官吏率領(lǐng)著,以幫助守備薄弱的地方。白天耍三次巡視守衛(wèi)處。夜里也這樣做,夜里還要三次敲擊鼜鼓并發(fā)出注意警戒的呼號。凡建造都邑,就為之修筑阻固,并頒授守衛(wèi)之法。凡王國和都邑的邊境處,都開有溝渠和沿溝栽種的樹木作為阻固,都城的四郊也是這樣。民眾都有守衛(wèi)和修筑阻固的職責(zé)。如果境內(nèi)有山河,就借以修筑為阻固。
司險掌管九州的地圖,以遍知各州的山林、川澤的險阻,而開通其間的道路。在國都[郊野之地]設(shè)置五溝、五途,而種植林木,作為阻固,[阻固處]都設(shè)有守禁,而使道路通達。國家有變故,就設(shè)藩籬阻塞道路而禁止行人,用下屬守衛(wèi)要害處,只有持旌節(jié)的人才可通行。
小司馬之職,掌凡小祭祀。會同、饗射、師田、喪紀,掌其事,如大司馬之法。
軍司馬,闕。 輿司馬闕。 行司馬闕。
司勛掌六鄉(xiāng)賞地之法,以等其功。王功曰勛,國功曰功,民功曰庸,事功曰勞,治功曰力,戰(zhàn)功曰多。凡有功者,銘書于王之大常,祭於大烝,司勛詔之。大功,司勛藏其貳。掌賞地之政令。凡賞無常,輕重眡功。凡頒賞地,三之一食,唯加田無國正。 馬質(zhì)掌質(zhì)馬。馬量三物,一曰戎馬,二曰田馬,三曰駑馬,皆有物賈,綱惡馬。凡受馬于有司者,書其齒毛與其賈。馬死,則旬之內(nèi)更,旬之外入馬耳,以其物更,其外否。馬及行,則以任齊其行。若有馬訟,則聽之。禁原蠶者。 量人掌建國之法。以分國為九州,營國城郭,營后宮,量市朝道巷門渠。造都邑,亦如之。營軍之壘舍,量其市朝州涂,軍社之所里。邦國之地與天下之涂數(shù),皆書而藏之。凡祭祀,饗賓,制其従獻脯燔之?dāng)?shù)量,掌喪祭奠之俎實。凡宰祭、與郁人受斝歷而皆飲之。
小子掌祭祀羞羊肆、羊殽、肉豆,而掌珥于社稷,祈于五祀。凡沈、辜、侯、禳,飾其牲,釁邦器及軍器。凡師田,斬牲以左右徇陳。祭祀,贊羞,受撤焉。
羊人掌羊牲。凡祭祀,飾羔。祭祀,割羊牲,登其首。凡祈珥,共其羊牲。賓客,共其法羊。凡沈、辜、侯、禳、釁、積,共其羊牲。若牧人無牲,則受布于司馬,使其賈買牲而共之。
司爟掌行火之政令。四時變國火,以救時疾,季春出火,民咸従之。季秋內(nèi)火,民亦如之。時則施火令。凡祭祀,則祭爟。凡國失火,野焚萊,則有刑罰焉。
掌固掌修城郭、溝池、樹渠之固,頒其士、庶子及其眾庶之守,設(shè)其飾器,分其財用,均其稍食,任其萬民,用其材器。凡守者受法焉,以通守政,有移甲,與其役,財用唯是得通,與國有司帥之,以贊其不足者。晝?nèi)仓?;夜亦如之;夜三鼜以號戒。若造都邑則治其固與其守法。凡國都之竟有溝樹之固,郊亦如之。民皆有職焉,若有山川,則因之。 司險掌九州之圖,以周知其山林、川澤之阻,而達其道路。設(shè)國之五溝、五涂,而樹之林以為阻固,皆有守禁,而達其道路。國有故,則藩塞阻路而止行者,以其屬守之,唯有節(jié)者達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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